抚养费的范围的司法解释 每日消息
2023-02-13 11:01:53来源:法务网


(资料图)

一、抚养费的范围的司法解释

抚养费的范围的司法解释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“抚养费”,包括子女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费用;抚养费的数额,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
二、增加抚养费原告是谁

增加抚养费的原告是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民事主体,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,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,则对方构成违约,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。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,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的,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,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。

三、不支付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资料

不支付抚养费起诉需要的资料包括起诉书、户口本或小孩出生证明、工资收入证明等资料。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的,是否会一次性付清抚养费,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来处理。找法网提醒您,如果对方或者自己的生活条件更好,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,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标签: 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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